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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湘潭大学2018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7年09月05日 18:00:59 文章来源:尚德机构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7年,是在原来人文学院、信息管理系、管理学院相关专业和学科整合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学院办学基础良好,学术积淀深厚,精英人才荟萃。学院成立以来,秉承湘潭大学“博学笃行,盛德日新”的校训,发扬学院“公为天下”的精神,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在跻身国内一流公共管理学院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一、招生计划


按学校计划招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所有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网上预约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地点:湘潭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校办公楼三楼)。请报名及时关注网上信息,依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照相、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填写相关表格,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与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体检报告单一并交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交学历认证报告。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初试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全国联考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初试科目如下:


①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 英语二


2、初试时间。 12月23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英语二


3、复试安排。联考后,由我校单独组织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地址为湖南省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五、录取


录取的具体流程主要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按联考成绩排序,择优递补给予面试资格→政治审查合格→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综合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学费


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入学后按财务要求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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