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是1924年由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一所具有多学科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之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也是一所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著名商学院。自成立以来,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并得到香港何氏教育基金、霍英东基金、培华教育基金等海内外基金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中国培养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的重要基地。2010-2013年,我院先后通过了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是华南第一家、中国第二家获得全部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成功跻身国际一流商学院的行列。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业教师109人,其中教授47人,博士生导师34人,副教授50人。其中中组部“千人计划”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1名,新世纪优秀人才8名。我院师资中有康奈尔大学、德国洪堡大学、日本筑波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国际著名学府的博士,92%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还有境外讲学、研究、访问进修的经历。2000年以来,我院先后聘请了60多位国内外著名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和企业家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每年,我院还聘请近200多位知名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职业导师。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项目设立于2004年,为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院校。管理学院MPAcc项目以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MBA教育为平台,联合MPM、MF、MAud等多专业优势,以学院强大的会计学科师资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教育资源,致力于培养全面素养发展,理论与实务并重,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及不同文化背景,在各类组织中从事高层会计、审计、财务与投资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综合型高级人才。学院与国外及港澳台大学合作,聘请一流商学院的教授授课,并且建立与北美和欧洲的交流与联系,实现MPAcc教育的国际化。学院成立MPAcc本土案例开发小组,聘请实务界高水平专家授课,丰富第二课堂的内容,加强MPAcc教育的本土回应。
1. 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18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推免)约70名(待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个报考方向。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2. 报考条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籍人士按照我校外国留学生入读申请程序办理,港澳台人员按照我校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章程的要求报考。)
2.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限。
2.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2.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6 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7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提前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欲报考非全日制方向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该成绩仅当年有效。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评定的考生,若在2017年12月23日考试的管理类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且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优先获得当年会计硕士预录取资格。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登录管理学院MPAcc项目网站查看:http://mpacc.bus.sysu.edu.cn/。
4. 报名程序
4.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4.2 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index.htm )。
5.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会计硕士(MPAcc)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和编制考试大纲。
初试地点:学生在网报时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6. 复试
6.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全国管理类联考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时间及说明请关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项目网站的相关通知。
6.2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已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的考生须完成除专业课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的复试内容,未参加提前面试或在提前面试中未获得“通过”的考生须完成全部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4月份左右,具体以管理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6.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在中山大学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6.4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统一交由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含MPAcc、MPM、MF、MAud)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
7.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8. 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8.1 2018年管理学院会计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8.2 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或方向。
8.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会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4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 学习方式和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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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9.2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9.3 在学期间,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其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须转来学校,毕业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推荐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国家专项计划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10. 奖助金和奖学金
10.1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学院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10.2 符合申请条件的MPAcc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奖学金。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和学院整体分配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MPAcc项目网页更新为准。
11. 学位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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