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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招简】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7年11月27日 10:35:03 文章来源:尚德机构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18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英语二

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登记表、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学习年限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七、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总额为7.8万。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3.9万元,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为2018年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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