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数的性质(上)
能被 2 整除的数: 个位为偶数,0,2,4,6,8.能被 3 整除的数: 各位数字之和必能被 3 整除.
能被 5 整除的数: 个位为 0 或 5.
能被 9 整除的数: 各位数字之和必能被 9 整除.
能被 10 整除的数:个位必为 0.
奇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
奇数*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
注意:关于奇偶数运算的问题通常从“有偶数参加的乘法一定等于偶数”这个角度入手.
三、质数与合数
1、质数:只有 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正整数叫做质数(也称素数).例:2,3,5,7,11,13,17,19···
合数:除了 1 和它本身外,还有其他因数的正整数叫做合数.例:4,6,8,9,10,12,14,15···
2.性质:
(1)质数、合数的研究范围是正整数,所以 1 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2 是唯一的偶质数;
(3)4 是最小的合数.
(4)注意:除了 2,其他质数都是奇数,所以关于质数、合数运算的问题一定跟 2 有关,例: a 、b 都是质数,且 a + b 是奇数,那么可以知道 a 和b 有一个是 2.
四、倍数与约数
1、倍数、约数:当 a 能被b 整除时,则 a 为b 的倍数, b 为 a 的约数.
2、公因数与最大公因数:如果整数b 既是整数a 的因数,同时也是整数c 的因数,则称b 为a 和c 的公因数. 公因数中最大的一个称作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公因数只有 1 的两个数称为:互质,如 3 和 5)
3、公倍数与最小公倍数:如果整数b 能被整数 a 整除,同时也能被整数 c 整除,则称b 为 a 和 c 的公倍数.公倍数中最小的一个称作这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4、定理:两个整数的乘积等于两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乘积.
5、 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求法——短除法.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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