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是1924年由孙中山先生创立的一所具有多学科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之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也是一所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著名商学院。自成立以来,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并得到香港何氏教育基金、霍英东基金、培华教育基金等海内外基金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中国培养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的重要基地。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业教师109人,其中教授47人,博士生导师34人,副教授50人。其中中组部“千人计划”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1名,新世纪优秀人才8名。我院师资中有康奈尔大学、德国洪堡大学、日本筑波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国际著名学府的博士,92%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还有境外讲学、研究、访问进修的经历。2000年以来,我院先后聘请了60多位国内外著名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和企业家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每年,我院还聘请近200多位知名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职业导师。
2010-2013年,我院先后通过了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是华南第一家、中国第二家获得全部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成功跻身国际一流商学院的行列。2016年,我院进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全球最佳MBA项目百强榜单,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商学院。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教育谨循“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基于“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凭借强大的国内外一流师资,不断更新的课程设置,严谨的教学管理和细致周到的教学服务,长期致力于培养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的商界精英。
1.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18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高级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0至60名(暂定)。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报考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员按照我校外国留学生或港澳台研究生入读申请程序办理。)
2.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限。
2.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备注: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9月1日。)
2.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6.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提前面试
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该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评定的申请人,在2018年的笔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获得当年预录取资格。在提前面试中获得“有条件通过”评定的申请人, 在2018年的笔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合格,按笔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根据2018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招生计划人数依次录取。 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关注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网站查看:http://bus.sysu.edu.cn/emba/
4. 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学校要求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4.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7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报时所选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http://graduate.sysu.edu.cn)。
5.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204-英语二。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满分为200分;英语二为统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初试地点: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学生在网报时按规定选择报考点。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请考生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了解相关信息。
6. 复试
6.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全国管理类联考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时间及说明请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网站的通知。
6.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已参加提前面试的考生须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未参加提前面试的考生须完成全部复试内容。复试时间(约为每年4月份左右)、地点具体以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6.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在中山大学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6.4.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相应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相应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统一交由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
7. 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8. 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8.1.2018年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
8.2.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或方向。
9. 学习方式和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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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包含课程学费、教材费、论文答辩费、上课期间午餐及茶点费、海外训练营学费(不包含出国学习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9.2.在学期间,学生的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
10. 修业年限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学制2年,学籍有效期为5年。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11. 学位授予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研究生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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