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点设置
报考点要求 1.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还需携带户口簿(或工作单位证明)与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以毕业的相关证明,下同)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到报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 户籍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持单位出具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非内蒙古户籍考生工作单位证明》(附件4)。现场确认时不能按时提交学历认证或不能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丢失、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7年12月10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学历认证报告,签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附件3)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各报考点将承诺书通过照拍系统照拍上传。12月10日前,为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历认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届时不能履行承诺的,无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打印准考证,不予安排其考试,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 2.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 在选择报考点时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选择入学前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的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1.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考生,可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考生,可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其他区内高校的考生,可在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区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实习所在盟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持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
兴安盟招生考试中心和阿拉善盟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为户籍、工作单位、就读高校在本盟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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